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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教法 Dharm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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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筆記 / 天台宗

天台宗 / 禪宗 / 律宗 / 淨土宗 / 華嚴宗 / 三論宗 / 唯識宗


【北傳佛教】-天台宗

一、歷史發展 (Historical Development)
二、佛教教義 (Buddhist Doctrine)
三、實用功能 (Practical Function)


一、歷史發展(Historical Development)

本宗以智者大師,大成此宗之教義,居天台山故得名。又以此宗,依弘傳《法華經》為主而立名,故又稱法華宗。

此宗之典籍:以《法華經》為宗旨,以《大智度論》為指南,以《大般涅槃經》為輔助,以《大品般若》為觀法,引維摩、仁王等經以增信,援佛性、寶性等論以助成,並以天台三大部--《法華玄義》、《法華文句》、《摩訶止觀》為根本。

論及天台宗的歷史傳承,及思想淵源,應遠溯自印度、龍樹菩薩所撰的《大智度論》、《中論》。此兩大論典傳入我國,經鳩摩羅什大師翻譯且弘揚,此後,得北齊慧文、南嶽慧思兩大師的傳承,及至智者大師的發揚,創立教觀雙美體系,成為天台教學的基礎。詳細請參考:日本人著、釋慧嶽法師譯(1983)《天台教學史》,台北: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。

二、佛教教義 (Buddhist Doctrine) 圓融三諦:空、假、中三諦圓融。

  1. 性具法門:十法界有情,皆具一切善亦具諸惡,修善性即為性善,修惡性即為性惡 (此與傳統人性本善說法相較,有其獨特之處)。
  2. 一念三千:一心具足十法界,十法界中又各具十界,每界中又各具十如是,成為百界千如。又正報為一千、依報為一千、五陰為一千,合為三千。其上可分為理具,與事造兩重三千。
  3. 三法無差:心佛眾生三無差別。
  4. 智者大師獨創天台「五時八教」的判教體系:五時,即華嚴時、阿含時、方等時、般若時、法華涅槃時,是佛陀化導眾生的次第。八教,是為化儀四教與化法四教。化儀四教,是佛陀化導眾生的方式,即頓、漸、秘密、不定;化法四教,是佛陀教化眾生的內容,即藏、通、別、圓。
  5. 行法:一心三觀、四種三昧、十乘觀法
  6. 果位:六即佛位 (理即、名字即、觀行即、相似即、分證即、究竟即)

三、天台宗的實用功能(Practical Function)

◎功能總說:

  1. 其禪觀修行法,在禪修實踐中,是中國佛教界歷代以來,受持的重要法門之一。
  2. 教觀兼備,事理圓融,解行並重。
  3. 透過對空觀、從空入假觀、中道實相觀、一心三觀的理解與修持,將可使我們的身心,得到徹底的解脫,進而使世界更和平。
  4. 了知眾生皆具與諸佛,無二無別的性德,對成佛將更有信心,但若不精勤修持,則仍為生死凡夫。

◎禪觀(Meditation & Insight)

「禪觀」(Meditation & Insight) 是整體佛教教義與實際修持的核心。簡言之,可分為三個主要部份:

(一)、前行(Foundation):依智者大師的《小止觀》的「二十五種前方便」、及《釋禪波羅密》的「前方便第六」、《摩訶止觀》的「第六、方便」
    甲、外方便(External Preparation):【二十五種前方便】:第一、具五緣 第二、訶五欲 第三、棄五蓋 第四、調五法 第五、行五法
    乙、內方便(Internal Preparation):第六、正修 第七、善發 第八、覺魔 第九、治病 第十、證果
(二)、正行(Formal Practice or Engagement):正修止與觀
(三)、結行(Dedication):發願與迴向

◎禪修的道前基礎:

智者大師的《小止觀》的「二十五種前方便」

第一、具五緣:

  1. 持戒清淨:嚴持淨戒。
  2. 衣食具足:衣食足夠但不過量。
  3. 閑居靜處:清淨蘭若處、遠離憒鬧的環境。
  4. 息諸緣務:減少工作、學問、治生、交際應酬等,與修禪定無關之事務。
  5. 近善知識:外護善知識、同行善知識、教授善知識。

第二、訶五欲:

  1. 訶色欲:男女形貌、世間寶物。
  2. 訶聲欲:箜篌絲竹、鋼琴、小提琴等音聲,男女之歌聲。
  3. 訶香欲:男女身香、一切草木薰香、飲食之香。
  4. 訶味欲:苦、酸、甘、辛、鹹、淡等飲食肴膳美味,
  5. 訶觸欲:男女身分柔軟細滑等。

第三、棄五蓋:有五內意根煩惱能覆蓋心性,令善法不生,故當棄之。

  1. 棄貪欲蓋:若心著欲,無由近道。
  2. 棄瞋恚蓋:一念瞋心起,百萬障門開,瞋是失佛法之根本,墮惡道之緣,是法樂之冤家,為善心之大賊。
  3. 棄睡眠蓋:內心昏闇,五根闇蔽,能破今後世實樂法心。
  4. 棄掉悔蓋:分掉、悔二種:
    1. 掉有三種:
      1. 身掉:身好東遊西走,無趣遊行,諸雜戲論。
      2. 口掉:唱歌吟詩、諍論是非、好無益談笑及世間語言。
      3. 心掉:心隨情放逸,縱意攀緣世間才技,諸惡覺觀。
    2. 悔有二種:
      1. 因掉後生悔如前所說,放在心中,朝夕憂惱,覆蓋真心。
      2. 如作大重罪人常懷怖畏。悔箭入心堅不可拔。
  5. 棄疑蓋:疑者有三種。
    1. 疑自:當信己之宿世善根深厚,勿可自輕,皆是長者之真子。
    2. 疑師:依法不依人,師雖不清淨,亦應生佛想。
    3. 疑法:疑己所受修持之法。

佛法之中,信為能入;若無信者,雖在佛法,中無所獲,故當覺知疑之過患,當急棄之。

第四、調五法: 

  1. 調食:適中為度,太飽過飢皆非得定之道。
  2. 調睡眠:過眠則心識昏暗,過少則身體有虧,切需調適得當。
  3. 調身
  4. 調息
  5. 調心

初調身、次調息、後調心,此三需合調,入定則由粗至細,出定則由細至粗,無論調身、息、心,一一皆有入住出之三相。

第五、行五法:

  1. 欲:善法欲。好樂修止觀,發願樂欲一切深智慧法門。
  2. 精進:堅固持禁戒,棄於五蓋,初夜後夜,專精不廢。
  3. 念:念世間為欺誑可賤,念禪定為尊重可貴。
  4. 巧慧:以善巧智慧,籌量世間及出世間之樂,孰得孰失,誰輕誰重。
  5. 一心分明:信心具足,一心決定修行止觀。

詳見:《修習止觀坐禪法要講述》,智顗大師述,寶靜法師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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